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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各职能中心、各项目部:
为有序推进业财融合信息一体化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,落实会议成果,现就信息化工作会议纪律做如下规定:
一、 参会人员要求
(一)会议召集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,参会人员应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本人签到;
(二)原则上,各职能中心总经理应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工作会议;
(三)职能中心总经理,确有其他重要工作安排,无法参会的,须提前向总裁请假,得到批准后指派代表本部门决策意见的人员参会,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默认为职能部门总经理意见。
二、 会议结果要求
(一)参会人员应积极思考、提前准备,讨论问题时应精确描述,条理清晰、重点突出,审慎发表本职能系统的专业意见,会议讨论通过的意见,形成会议纪要后作为后续工作的执行依据;
(二)每次会议,安排专人进行录音,整理成公司业财融合信息化工作的电子底稿,作为公司信息化建设资源库建设材料,备查使用;
(三)参会人员不能因不重视和随意发表意见,对会议纪要结论不确认、不会签而导致会议成果无效,延误整体信息化进程。
三、 会议现场管理
(一)考勤管理。会议召集人员须做好书面签到考勤记录,定期通报参会人员的考勤统计情况。
(二)会场秩序。参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听取发言和参与讨论,将手机调至经营或震动状态,不用手机玩游戏、刷微信朋友圈、上网,不在会场随意走动、交头接耳、打瞌睡等,不在会场接听手机,不从事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务,紧急工作需离场的,须告知会议主持人,征得同意后离场。
对不向总裁请假无故缺席、不派适当代表参会、随意发表意见、会议形成的结论不确认、不会签会议纪要、严重违反会场秩序者,提报其主管领导、人力资源中心和总裁,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
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